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原10万t/a铅冶炼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位于铜业分公司西侧,暂存场于2010年5月31日取得了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红环许准[2010]94号),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了变化,性质从暂存场变为渣场,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相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占地面积7.9万m2,有效库容99万m3,服务年限5年。堆废渣及数量为云锡冶炼分公司水淬渣(15万t/a)、云锡铜业分公司尾矿渣(31.8万t/a)。目前库区截洪沟、排水沟、雨水池、排渗盲沟、渗滤液调节池、初期坝、泵房、门卫室、进场道路已建成,但未进行堆渣。本次环评还需建设的内容较少,包括截水沟改道、明渠、渗滤液调节池改造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向公众公告,网络链接为:凯发登录
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纸质版。建设单位: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0873-3165031,;环评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0873-3738685,。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提供姓名、凯发登录的联系方式与常住地址,以便及时回访。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2019年1月3日~1月16日)。